1、非长沙户籍使用社保或者个税购房的购房者,须满足在近30个月内缴纳了24个月(24个月中最长补缴为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社保或个税的证明材料,这是因为考虑年轻人存在跳槽断缴和部分公司存在社保滞缴的情况,但前提仍需满足购房者在长沙限购区域内无房,并在长沙稳定就业满一定年限。
2、并且父母随迁子女落户长沙仍需要落户满2年才能具备购房资格。
3、一年户籍加一年稳定收入,一次性补缴6个月予以认可。
4、外地户籍在长沙灵活就业,须满足在近30个月内缴纳了24个月(24个月中最长补缴为6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社保。根据之前限购政策,“灵活就业的需提交社区出示的其一直在长沙居住和生活的证明材料。”去年长沙出台《长沙市取消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清单和保留的村(社区)及基层单位证明材料清单的通知》,其中明确,常住地居住证明为取消证明材料之列。因此依据该通知,灵活就业的不再要求提交社区出示的其一直在长沙居住和生活的证明材料,因此大家可以通过缴纳两年灵活就业社保,就可以获得购房资格。